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劇本沒有演員,幾乎是虛無的

仁敏yahoo新聞2011.07.22 【放映週報 No.317/王玉燕】

※ 以下為部分文字節錄

您的電影劇本曾數度入選新聞局優良電影劇本獎,包括80年度《牆眼》、90年度《少女殺人日記》、96年度《雪花》、99年度《暴暴鼓》。過去您在美國期間亦曾在好萊塢New Island Entertainment後期製作公司擔任編劇。而其中最早的劇本《牆眼》似乎是改編自您一篇同名散文,可以聊一聊您當初怎麼開始寫劇本的嗎? 

李:沒什麼太了不起的理由,純粹是缺錢的關係。當初剛從心理系轉去電影系,五年的獎學金泡湯不說,還得應付龐大的拍片費用,普通的按時計酬打工,根本無法應付,我要不是去做非法勾當,就只能寫東西參加文學獎,我的膽子不夠大,所以選擇後者。

《河豚》是由您跟本片女主角潘之敏共同編劇,為什麼會想找她參與編劇?兩人的分工方式是?

 

李:與其說從編劇的觀點找之敏來參與,不如說早就決定讓她演女主角,所以讓她以劇中人的身份,來和我對話。藉著書寫的過程,我慢慢熟悉理解我的人物,我了解她的習慣,她摺衣服的方式,她拿筷子的樣子,她說話或不說話的神情。如果我把演員比喻成水,我必需瞭解她的沸點和冰點在哪裡,她是倒在透明的杯子,一覽無遺的好,還是注入在酒甕裡,慢慢發酵。我寫過的幾個劇本之所以遲遲無法開拍,因為我對裡頭人物太不熟悉了,小說和劇本不同,小說可以獨立的存在,劇本,特別是電影劇本,沒有演員幾乎是虛無的。

我們工作的方式是往往我先丟一個情境出來,然後我們玩一玩角色扮演,到了兩個人都覺得這樣子走很有一點什麼意思,我們相視而笑,然後一場戲就這樣定下來。

詳細內容請見   放映週報No.3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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